主管单位: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05月21日

“官产学”创新网络与企业主导作用研究


2010年03月21日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 技术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 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由于自身创新资源的有限, 难以适应这一趋势, 需要寻求其它创新资源的合作,创新网络由此应运而生。“官产学”创新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创新网络已成为现在研究的热点。“官产学”创新网络把企业作为创新网络的主导,通过政府、企业和大学及科研院所三者之间的互动合作关系推动企业和区域的技术创新。相关文献中,在理论发展的层面,对创新网络的成因、模式、运行和绩效等领域进行了较多的研究,但对技术创新网络中企业为什么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探讨还比较少,本文以此为研究对象做了相关的研究。

  二、“官产学”区域创新网络结构及其各主体的基本定位

  (一)“官产学”区域创新网络结构

  1.官产学创新网络的提出。创新网络被看作不同的创新参与者的协同群体。“官产学”创新网络的创新参与者包括企业、政府和大学及科研院所。政府、企业、大学及科研院所通过组织结构性的安排、制度性的设计等机制, 通过信息互通、资源互享等合作方式,达到科技资源运用效率与效能。

  “官产学”创新网络包括政府、企业和学校及科研院所三个主体。 政府主要是通过立法、宏观政策、制定规划, 加大对基础研究、公益研究和高新技术前沿研究的投入, 引导和推动自主创新;学校及科研院所则承担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应用研究、推广等;企业则进行生产,制造出新的产品,转化成规模产业,从而实现将知识、技术转变为生产力,促进产业进步。具体的说企业是系统的动力源, 是其它主体行动的动力源泉;大学及科研机构是系统的知识库, 为其它主体的行为选择提供理论指导和依据;政府则是系统的调控器, 引导其它主体的行为方向。各个主体通过相互依存相互支撑, 发挥各自的作用才能完成系统整体目标。政府、企业、大学及科研机构这三个创新系统的构成主体,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逐步实现科研、产品、市场、科研的良性循环。

  在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过程中,政府、企业、大学及科研院所的主体作用和定位各有不同。政府是制度创新的主体,大学科研机构是知识创新的主体,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这种目标和功能上的相互依赖与相互补充,使得政府、企业和大学结合为一个有机整体。

  2.创新网络发展的主导力量: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新兴产业成长壮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技术创新结果的表现之一就是生产出全新概念的新产品或增加原有产品的新功能、新品质。技术创新通过引发产品、产业的更替,促使一些新兴产业不断兴起和发展壮大。技术创新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前提和动因,因为每当有技术创新出现和创新不断扩散到生产领域的各个方面时,劳动对象、生产手段、生产结果都会发生质的变化,生产要素、生产条件、生产组织都要重新组合,其结果会进一步形成积聚效应,造就和培育出新的高新技术产业部门,或者取代某些传统产业部门,从而促进区域产业结构更新,使一个国家(或区域)的产业结构趋于高级化。因而“官产学”创新网络必须以技术创新作为其发展的主导力量,只有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才能推动产业进步和网络发展。

  (二)创新网络结构中各主体的基本定位

1.政府:制度创新的主体。从世界各国“官产学”创新网络的发展来看, 政府在其中的作用主要有以美国、欧盟等为代表的政府引导型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模式和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模式。过去由于我国的市场机制不健全, 在技术发展上处于从引进、模仿、消化到自主创新的过程之中, 企业很难主动进行技术创新成为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 那时需要政府在技术创新中发挥主导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机制的建立与健全,政府的主导作用逐渐弱化,创新网络逐渐从主导型向引导型转变,企业已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政府的作用则转变为通过影响技术创新资源的配置,制定制度和法规来改变技术创新的速度、方向和规模[5]。政府通过鼓励和组织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的方式来促进区域网络的技术创新。这些合作形式包括合作开发、项目委托、技术转让等。

政府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的主体作用主要体现在制度创新上,政府是“官产学”创新网络进行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制度创新的主体。这种主体作用主要表现在完善制度环境和市场规则,犹为重要的是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建立由政府组织“官产学”各方共同参与的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利用各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同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实现技术创新,提高竞争能力[5]。政府作为官产学合作的拥护者和推动者,必须主动介入和干预,通过制度创新,加强对产学研合作的引导和调控,切实提高官产学合作的实际效能。

  2.大学及科研机构:知识创新的主体。大学及研究机构作为知识与技术的源头和专业人才的有效供给者,不仅可以创造新知识与新技术,还可以通过教育、培训以及成果转化等方式,有效地促进创新网络中知识、信息、技术等扩散,为企业技术创新的实现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 大学的主体作用主要体现在知识创新上,大学及科研院所通过大量的基础研究创造出新的知识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供创新源,他们是“官产学”创新网络中的知识创新主体。大学及科研院所具有丰富的智力、知识、信息资源,基础研究是大学及科研院所的优势所在,对技术创新有重要的支持和先导作用。他们通过所拥有大量学科及综合高级人才,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并对产业升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大学及科研院拥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先进的技术设备以及较强的知识创新能力,其学术研究的能力和成果,表现为知识创新与人才创新。大学及科研院所通过与企业、政府合作,充分发挥其创新源作用,从而促进创新网络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进步。随着市场的不断完善大学及科研院所在推动官产学合作以及创新网络发展中作用越来越重要。

  3.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从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到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理论,再到罗默的新经济增长理论,都把企业的创新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杠杆。在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中,更是把企业的创新作用放在核心地位。如果没有企业的参与,技术创新就没有具体实施者和最终的实现者,技术创新活动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企业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实际完成者,是技术创新的核心主体。在技术创新体系中所有主体的功能发挥、互动关系的确立及最终目标的实现,都要通过企业这一核心主体[6]。

  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 企业是技术推力、市场拉力以及其它创新环境影响力的“集中受力点”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通过企业家的认知和运作, 将上述各种动力转化为现实的推动技术创新的动力,这些动力通过企业家的能动性、创造性而作用于技术创新过程。企业作为 “着力点”和“转化器”, 直接推动了创新的进行,并在创新的各个环节起主导、控制的作用[7]。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仅天然具有技术创新的属性,而且更主要的是企业是与市场联系的主体,最了解市场和消费者需求,最能发现、最能准确把握技术创新的方向,最容易运用科学技术成果,在技术创新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三、创新网络中企业主导作用必要性分析

  在一般的技术创新框架中,企业就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发挥着主导作用。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指企业在技术创新全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这种主导性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企业必须是研发投入的主体,决定选题立项时的取舍。其次,企业是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把握技术创新方向,组织和推动创新活动。第三,企业是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选择成果运用时机,提供产业化保障。最后,企业是技术创新风险承担的主体,同时也是利益的最大享用者[8]。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企业、政府和大学及科研院所相互作用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从而促进区域产业发展与进步。在这类创新网络中,企业不仅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而且相对于政府和大学及科研院所等机构,在技术创新活动与创新网络发展占主导地位和发挥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是由以下几个的方面决定的:

  (一)企业性质决定了创新网络的主导地位

  阿瑟•索尔特爵士把企业定义为“正常的经济体制自行运行。它的日常运行不在集中控制之下,它不需要中央的监查。就人类活动和人类需要的整个领域而言,供给根据需求而调整,生产根据消费而调整,这个过程是 自动的、有弹性的和反应灵敏的” [9]。由企业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企业是市场的产物,它会根据市场的需要而进行调整,企业对市场的感觉最敏感。企业对市场的敏感性决定了企业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的主导作用。首先,只有企业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能使创新网络的资源达到最好的配置,从而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促进企业及创新网络的发展。其次,研究开发工作主要在企业进行,没有企业, 无论拥有多么丰富的资源、无论拥有多么先进的科技创新都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其转化为现实社会生产力。再次,技术创新的本质在于把发明或其他科技成果引入生产,形成新的生产过程的技术解决能力,制造出市场需要的新商品,只有企业是商品的生产者。因此企业在区域创新网络中有着不可替代主导作用和核心地位[5]。

  (二)企业在创新网络中发挥主导作用

  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看,企业作为“官产学”创新网络的主体,其目的是为了追求更快、更好的发展。创新网络可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可以为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可以为企业获取和利用信息资源提供机会、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人才和技术支持[10]。从某一角度,创新网络的形成就是为了实现企业更好的发展,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因而企业为了有效的使用网络所提供的信息、人才、文化等资源,实现企业的发展,企业必然要在创新网络技术创新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通过与“官产学”创新网络中其他主体如政府、大学及科研院所相互合作、相互交流实现网络资源利用最大化。“官产学”创新网络中各个主体都是不同的利益主体,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企业只有在网络中起主导作用,才能使整个网络为自己服务实现最大的利益,才能实现企业的发展。

  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力和实现区域发展也必须依赖企业的技术创新。区域创新系统的发展是在市场机制调控下进行,企业是拉动整个系统发展的原动力[11]。这是因为区域的创新能力特别是区域内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已成为评价一个区域核心竞争力的最重要的一个指标。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企业的创新能力是提高区域的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发展的根本保障。因而企业在“官产学”创新网络技术创新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树立企业在创新网络中的主导作用对提高区域的竞争力、实现区域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作为整个创新网络技术创新的主导,大学及科研院所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而政府则通过制定政策、信息支持、搭建平台等共同促进企业和创新网络的技术创新,从而实现整个区域的发展。

  (三)技术创新的特点要求企业必须在创新网络中发挥主导作用

  经济学家熊彼特曾经指出,技术创新与发明创造不同,技术创新是指技术发明的第一次商业应用,是实现技术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新组合,并将这种组合引入生产系统。技术创新是一种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从新产品或新工艺设想的产生,经过研究和开发、工程化、商业化生产,到市场推广应用整个过程的总和,技术创新是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技术创新的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其市场性,它从市场的需要出发,最终由市场来检验其有效性,由技术创新的市场性我们可以看出,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只有那些具有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资源和能力、并且对市场及其敏感的社会组织;技术创新的最终目的在于取得超常的经济效益,对技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是那些从事生产和经营的赢利性组织;技术创新是经济和技术一体化发展的环境下的产物,技术作为人类的一项基本活动必然和生产活动直接相连,技术创新必然要与生产经营活动相联系,技术创新只有在社会经济的推动和支持的条件下才能够获得成功,对技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是与社会、经济直接相关的组织;技术创新的最终结果往往表现为新技术、新产品,通过对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实现技术发展和产业进步,对技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是与新技术、新产品直接相关的社会组织[12]。

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企业、政府和科研机构都是创新网络技术创新的主体,政府在创新网络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组织、支持和引导,学校和科研机构的作用在于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培养[13],而企业首先是作为市场的主体,它与市场紧密相连,具有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条件和能力,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科研成果的成败也有企业来承担;同时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它具备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资源和能力:人才、资金、组织管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等;企业是直接进行生产活动的主体,它与市场关系最为紧密,企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企业进行的技术创新活动必然与生产活动直接相连;企业是技术创新成果的最终使用者,技术创新的成果只有通过企业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综上,在“官产学”技术创新网络中对技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是企业。

  (四)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必须在创新网络中发挥主导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企业只有在技术创新网络的技术创新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才可以生存和发展。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它的核心是强调以市场为导向,技术创新作为一项企业行为也必然以市场为导向,这对于我国的技术创新活动尤为重要。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只有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只有企业才能承担起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产品,只有企业直接参与市场的竞争。市场竞争法则在客观上起着筛选作用,企业必须要进行技术创新,只有这样才不会最终被市场淘汰,企业相对于政府和科研机构更有创新的冲动。企业身处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中,要想使其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不断取得进步而不被市场所淘汰,就必须不断创造出新的符合市场潮流的产品,从而占得先机,而这些,也只有依赖于企业的技术创新;企业身处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沿,与国家独立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体相比,企业能更直接的感受到来自市场的信息,更为敏感的感受到市场需求的变化,更容易捕捉到技术创新的着力点,从而产生技术创新的需求,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14]。综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创新网络的技术创新活动只有企业担负起主导作用的重担。技术创新活动必须以企业为主导,紧跟市场需要从而实现企业发展和区域产业进步。

  四、结论和启示

  由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已成为“官产学”创新网络中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明确创新系统中各个主体的角色和作用,对创新网络的良性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基础作用,只有知道各个主体在创新网络中的作用才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更好的实现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进步,推动区域发展。近年来,尽管我国在 “官产学”创新网络的研究中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大都是以政府作为创新网络技术创新的主导,很少有以企业为主导,这正是本文的意义所在。在我国的“官产学”创新网络的实践中,明确各个创新主体在技术创新中的定位、相互合作共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区域产业进步。

  企业必须明确其在“官产学”创新网络中的主导地位,首先,企业要增强其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其次,企业要在网络技术创新活动发挥其领导作用;再次,企业积极摸索与政府、科研机构的合作模式;最后,企业大胆的进行制度创新,为企业的技术创新建立制度基础。

  政府是制度创新的主体,第一,政府要在网络的技术创新过程中积极转变其职能,树立服务理念;第二,政府给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第三,政府要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法律体系,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营造好的社会环境;第四,政府应加大对企业R&D经费的投入力度和政策扶持,尤其是提高对企业技术创新资助的比重,鼓励企业大幅度增加高端创新活动的经费投入,设立专门面向产业自主创新的产业研究开发基金,同时也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引导和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成果作为企业资质评价、科研后续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并通过税收减免政策等加大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鼓励力度。大学及研究院所应根据企业技术创新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持;利用在与企业、政府的合作中在基础研究上的比较优势,建立起以企业技术创新为导向的基础研究体系;积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做好企业技术创新的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