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关于评选第二届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市(县、区)科技局、各级高新区管委会、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了奖励在产学研合作创新及促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充分调动各方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积极性,鼓励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产学研合作工作更加深入开展,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有关规定, 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批准,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开展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选活动。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会是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河南工作站,承担河南省内该奖项的初审推荐工作,现将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关于评选第二届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奖励是面向国内在促进产学研合作及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所颁发的年度荣誉奖,分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中国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四个奖项。
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每次评选不超过100名,授予在产学研合作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60家)及个人(40名);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每次评选不超过100名,授予在产学研合作工作中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的管理部门及金融、中介等单位(60家)及个人(40名);
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每次评选不超过100项,授予在产学研合作中涌现的突出创新成果。
中国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授予在产学研合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的个人。
河南省内的推荐数量将视申请参选的数量适当分配。
奖项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推荐范围
在我省依法注册的企业、高校、院所及有关管理、金融、中介等单位及个人,在被推荐者自愿的前提下,由省直、地市相关管理部门推荐,单位和个人也可自荐。
三、申报条件
1.创新奖主要面向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及个人,要求申报者在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中成果显著,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了本行业、本领域的自主创新、技术进步,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在组织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理论创新等方面有探索。个人申报者要在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申报时,同一单位与个人只能选一种。
2.促进奖主要面向管理部门、金融、中介等单位及个人。要求申报者在积极推动、促进产学研合作,营造产学研合作的良好的政策环境、投资环境、创新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实际作为。个人申报者要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申报时,同一单位与个人只能选一种。
3.创新成果奖主要面向在我国产学研合作中涌现的突出创新成果,包括技术和产品。凡在我国境内通过产学研合作创新活动形成对地区、行业、技术领域等具有突出影响力的创新成果的承担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4.突出贡献奖主要面向在推动我国产学研合作事业中做出的突出贡献的个人。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
1.推荐和自荐单位填写《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个人)、《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个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个人)、《中国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提名表》(见附件)。
2.《申报提纲》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份。纸质文档于2010年8月25日(以邮戳为准)之前邮寄至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会,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期发送
五、评奖程序及表彰办法
根据推荐的材料,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会经过初审,向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推荐适当数量单位和个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审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2010年9月,在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网站上公示;10月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组织委员会对公示结果复审,并确认;在2010年第四季度召开的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年会及高峰论坛上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同时在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发布。
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由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会推荐,经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提名,由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审委员会评议及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组织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帆 李书奎 高 磊
电 话:0371-65981915 65997152
传 真:0371-65525285
电子信箱:cjhjlb@kjcx.org.cn
附件:
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会
二0一0年七月九日



















